项目概况
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人民币元/人/天的报价。
采购需求:
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食堂整体外包,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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