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博能字第)组织公开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编号:闽博能字第 、项目名称: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性评估报告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主要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 - 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性评估报告服务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万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其他。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以上、项规定提....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