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郴州海峡两岸电池产业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干混砂浆 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与招标内容。.项目信息: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池产业园项目位于郴州市东河组团南片区洞湾路与兴达路交汇处东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²,项目总建筑面积:.²,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²,、#生产厂房建筑面积均为:.²,#仓库建筑面积.²,#综合楼建筑面积.²。合同总价.亿元,合同工期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量满足我项目需求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相应产能配套的库存实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年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提供具有认证的-年质量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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