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通达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 采购编号:虞财采购【】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号
. 项目代码:----
.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 项目总投资:.元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 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 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税金:.元;暂列金额:元;专业暂估价: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在投标截止之日天内有变更的,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日以来任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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