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氏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毛氏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为----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浙江江山旅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毛氏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并配套绿化、道路、智能化,内部装修、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地点:江山市石门镇清漾村。
.招标范围:建筑总面积约㎡,其中地下约㎡(地下室层),地上约㎡(地上包含文化接待中心地上层,建筑面积约㎡;文体中心地上层,建筑面积约㎡;会议中心地上层,建筑面积约㎡;交流中心地上层,建筑面积约㎡;研学配套用房地上层,建筑面积约㎡;餐厅地上层,建筑面积约㎡)。桩基及独立柱基础, 框架结构及部分钢网架结构,檐口最高高度.,单跨最大跨度.。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幕墙、基坑支护、电梯、水电、消防(含防排烟)等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室内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附属及绿化工程等专业不在本次招标清单范围内,但纳入总承包管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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