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年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画溪工业园区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年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画溪工业园区市政设施提升工程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投资[] 号文件(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年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画溪工业园区市政设施提升工程 ,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白阜路、长桥路、包桥路路面修复;包桥公园西侧沿长桥路绿化;白阜路、长桥路、包桥路沿线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自/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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