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年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年第一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四、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五、采购数量:台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最高限价
交货期
无创心输出量测量仪
台
人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交货。
备注: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供应商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成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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