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影像科岛津故障维修服务 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 阅读: 次 我院放射影像科岛津拟购买维修服务,请有资质、有维护能力的单位提供维修服务,请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与我处联系报名。 一、项目名称:放射影像科岛津故障维修服务 二、招标内容: .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故障现象及要求 数字摄影射线机 岛津 台 、设备根悬吊钢丝绳断,需更换; 、设备以类似 的条件曝光时,系统提示 并出现红灯警告; 、以上故障的报价均包含人工、拆卸、配件等。 三、项目说明: .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 有意报名的厂家或供应商可与我院联系进行现场查勘。 . 本次采购的放射影像科岛津维修服务报价包含故障维修所需所有配件、辅助材料、人工费、运输及税费等。 .故障维修所需配件须保证与设备完全匹配,配件来源合法并可溯源。 .所更换配件均要求符合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维修完成后须提供不少于个月的保修。 .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维保服务方案及报价; .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以下不少于一项:医疗器械的维修及技术服务,医疗设备维护、检测、技术服务,医疗设备、医用电子仪器、医疗器械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或原厂家售后服务资格经销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投标代表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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