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年全部(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证据、拟写答辩状、应诉、出庭、参加案件研讨会等;
项目代理律师需以&;主办+协办&;的规模组成,其中主办律师应为执业年以上的执业律师,协办律师需为执业律师。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万元(含税费)。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一经确认,报价总价作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测算标准:行政复议案件.万元/件、一审案件为万元/件、二审案件为万元/件、再审案件为.万元/件。
.本项目预算.万元为全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费用,如代理项目按照上述标准测算超出.万元,以合同总价款结算,但不得超出预算,即超出合同总价款的情况下合同总价款包干全年项目款项。
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响应报价的必须经总所授权);
.遵纪守法,近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需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得为现任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递报价材料。
四、服务内容
年全部(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证据、拟写答辩状、应诉、出庭、参加案件研讨会等(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发生的所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以收到相关应诉材料时间为准(如年月日收到的应诉材料,年开庭,即视为服务期内案件,为本项目代理范围。)。
五、意向单位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三方比价确认成交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需按照采购需求方案(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价单(各个审级单独报价,并报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年度包干总价);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声明及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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