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配套燃气专线建设项目地勘询比采购项目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一、招标条件 本 年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配套燃气专线建设项目地勘询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招标人为 招远滨海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项目概况详见公告第七部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年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配套燃气专线建设项目地勘询比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年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配套燃气专线建设项目地勘询比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项。同类项目为类似岩土工程勘察业绩。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注: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双面)、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的近三个月(自询比文件发售期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至少连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自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诉讼及仲裁情况:供应商须提供自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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