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华府小区号楼电梯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都华府小区号楼电梯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金都华府物业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都华府小区号楼。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万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同时确保委托保养的电梯能通过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查站年检,确保年检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发包范围: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都华府小区号电梯维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验收、质保,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进行变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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