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层室(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鼎招字[]第号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合同标段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
最高限价(元)
备注
一标段
长安大学南校区学生公寓配套功能完善(二期)一标段(施工)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施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施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供应商前两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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