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江苏大剧院移动式卷扬升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大剧院移动式卷扬升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基本概况:采购一套移动式卷扬升降系统设备,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完成深化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根据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生产制作,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高于该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材料提交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需另外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已由独立法人授权的,独立法人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材料提交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至少个含卷扬机(吊杆)的销售或工程建设案例。(材料提交要求:提供能证明本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供货清单)等信息)
(三)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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