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年全市听力计及计量标准器等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年全市听力计及计量标准器等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全市听力计及计量标准器等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两次委托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招标公告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两次招标均仅有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专家认为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亦未设置指向性条款,且采购公告发布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一条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根据上述规定,当地不具备强制检定能力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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