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开发区北部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下四湖片区盾安南侧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条件开发区北部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下四湖片区盾安南侧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北部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下四湖片区盾安南侧道路建设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盾安南侧道路,道路起点为规划 省道东复线,起点桩号为 +.,终点为规划经三路,终点桩号为 +.,道路全长为 . ,建设地点:诸暨市北部下四湖片区。.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不包含绿化、电力管沟、通信管道及燃气管道工程,仅为其提供布设空间,详见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等内容).□/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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