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拟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食堂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食材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鲜肉类、腌腊制品(含半成品)类、家禽、蛋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淡水鱼类、海产品类、酱菜类、辅食辅料类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预算金额万元/年。 .项目性质:服务。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期满,如若合同内容、金额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以及市场价格未发生不利变化,且合同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约条款,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可以约定按原合同延续两次,总合同期限签订不超过年)。 .服务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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