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分公司年养护项目环氧材料(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已承接湖北交投年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江汉分公司年养护项目环氧材料(第二次)组织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汉分公司负责管养的湖北交投年专项养护工程环氧树脂粘层油(主剂)、环氧树脂粘层油(固化剂)、环氧树脂(主剂)及环氧树脂(固化剂)材料供应、装车运输至指定地点、售后服务等。 .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江汉分公司年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包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缺陷修复及新增完善工程等项目的施工需要的环氧树脂粘层油(主剂)、环氧树脂粘层油(固化剂)、环氧树脂(主剂)及环氧树脂(固化剂)材料供应、装车运输至指定地点、售后服务等。共划分为个合同包,具体内容见附件。 . 供货期:本项目计划供应期个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实际供货期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年高速公路养护项目工期为准,若项目工期调整,则供货期相应调整。 . 供货地点:主要为湖北省境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拟供材料(货物)检测报告,要求详见附件。 .申请人资格要求 .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公司持有公司股权超过%(以.%为例),此时公司和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公司持有公司股权超过%(以.%为例),公司持有公司股权超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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