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山路区域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
高度研究及风貌指引-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采购条件
本高新区环山路区域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高度研究及风貌指引,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关管理办法,采购方式为校内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项目研究范围包含高新区环山路以北三公里(含草堂校区,校区规模约公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所处生态区位按照政府审批部门要求,需开展高度及风貌研究论证工作。本次工作考虑关中环线以北区域与秦岭关系,对高新区管辖区内关中环线道路中心线以北三公里范围开展高度及风貌研究。内容包括:()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外,环山路以北米内-米范围新建建筑高度论证;()草堂校区新建建筑高度论证。()从区域整体环境角度及与秦岭生态景观和谐共生视角,论证草堂校区建筑风貌等。本项目预算为.万元,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高新区环山路区域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高度研究及风貌指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高新区环山路区域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高度研究及风貌指引)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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