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新能源业务一揽子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竞争谈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新能源业务一揽子财产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新能源业务一揽子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负责新能源业务的公司投保一揽子财产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集团和电力集团以及关联公司,具体投保情况以实际项目申报为准。本保险合同期限为两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涉及的险种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险(财产一切险项下)、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机器损坏险项下)、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和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四、招标方式:公开竞争谈判,资格后审。 五、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设最高限价是人民币万元(两年),超出最高限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 六、竞争谈判保证金: 、竞争谈判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限定响应人公司账户汇出)。 、交纳时间:竞争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采购文件规定账户。竞争谈判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 八、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地市级(或以上)级别区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响应人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独家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或者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响应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响应人为独立法人时,须提供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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