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中期票据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中期票据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
最高限价:承销服务费率不得高于‰/年(债券承销金额不超过亿元,以实际发行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拟选定主承销商承担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发行期限不超过年(含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发行方案、协调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申报材料、推进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组织承销团承销,并配合发行人完成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后续管理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券本息偿付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家。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签名签章等工作由牵头人或联合体组成单位其中一方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申请人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