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东陈镇沙港电灌站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东陈镇沙港电灌站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主要为东陈镇沙港电灌站监理服务,包括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两年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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