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埔村长隆街周边配套设施和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长沙埔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长沙埔村长隆街周边配套设施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沙埔村长隆街周边配套设施和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上限价:本项目中介预算金额为.元,报价上限为.×(-%)=.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报价超过.元(含税)的或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低于.元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停车位、新建人行道、新建雨水管线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所界定的所有内容为准。 、工期:签定合同后个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一、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以来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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