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屠宰场社会化向外发包服务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全权负责吕四屠宰场营运管理,包括运营团队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及工资标准,完成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弃物等的环保处理,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等,完成全市生猪屠宰业务。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服务地点:吕四屠宰场。
、服务期限:年,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
、总体要求:
. 成交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人将对财政补贴进行扣减:
()吕四屠宰场因周边群众矛盾被上级部门查实或媒体曝光的,扣万元/次;
()吕四屠宰场因污水、废气、噪声处理不达标被环保部门处理的,扣万元/次;
()吕四屠宰场因屠宰病死猪被媒体曝光或相关部门查处的,扣万元/次;
()吕四屠宰场无故不接受、不配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监督的,扣.万元/次。
()成交供应商的生猪屠宰价格不得高于邻县(区)的价格,若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查实的,则扣万元/次;
()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全市生猪屠宰任务,不得无故拒绝养殖户来场屠宰。若采购人接到相关投诉或举报的,经查实成交供应商有该种情形的,则扣万元/次。
. 成交供应商发生合同约定扣减财政补贴情形的,除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与赔偿。
. 若在运营期内发生设备故障的,则成交供应商须在个工作日内维修到位,并及时投入运营,不得出现由此引起的各种负面影响及矛盾。
. 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运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财政补贴由双方协商解决;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停运屠宰的,则自停运之日起取消财政补贴,且成交供应商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采购人不作回购处理,且不得影响采购人移交时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 采购人以现状交付成交供应商运营,若需增添相关设备,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采购人移交的设备设施,成交供应商须做好相应的维保工作,合同期满,须完好无损地移交给采购人,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与损失。
. 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意外伤害与安全风险、相关部门的处罚等(如环保部门的罚款),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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