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锦玉华庭室分租赁费,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对锦玉华庭室分租赁费。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湖南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版)的通知》(中电信湘[]号)第三十九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五)非工程建设项目的物资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的规定,经相关审批流程,现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株洲市荷塘区锦玉华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至年月日,共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电话:
邮箱:_@.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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