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作为龙川新城幸福组团公共建筑岭南风貌形态研究(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龙川新城幸福组团公共建筑岭南风貌形态研究
. 项目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文件精神,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全省推动实施“百千万工程”,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年月,省委书记黄坤明在龙川调研时,勉励龙川焕发“秦汉岭南第一古镇”新活力、“干出一个像样新城”。龙川县政府组织编制《龙川新城综合规划(-年)》作为指导龙川新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建设的行动纲领。
为落实相关政策及上位规划要求,高水平规划建设龙川新城,推动县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粤东西北地区县域城镇化示范地区,业主和省市领导针对幸福组团重点地区的公共建筑和城市设计方案提出体现岭南特色风貌、进行高水平建筑设计的要求,因此希望通过本次招投标引入对岭南建筑风貌形态有丰富研究和项目经验的高水平建筑设计团队,配合《龙川新城综合规划(-年)》规划编制,开展龙川新城幸福组团公共建筑岭南风貌形态研究。
二、招标内容
. 项目需求内容:龙川新城幸福组团公共建筑岭南风貌形态研究(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四部分及第五部分)。
.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现状调研、分析、研究大纲、初步方案等工作;合同生效后天内,提交中期成果(形式为带效果图的汇报文本);年月日前交付最终规划设计成果。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招标文件中的“甲方”均特指招标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乙方”特指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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