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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货物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浙北区域超充网络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杭州慧宇数字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规模:项目规划在浙北区域范围内建设充电桩和光伏储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在座场站(其中,光储充综合能源站座,重卡充电站座,普通超充站座)中建设充电枪,同时建设光伏容量,储能容量。
项目建设地点:浙北区域,具体以发包人指定为准。
招标范围:本规划在浙北区域范围内对充电桩和光伏储能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施工、运维以及日常维保等内容。
计划工期:本项目分批次供货安装、验收及结算,本项目总工期 个月。
委派方式:单批次实施内容招标人会以委派单的形式下发,招标人不予承诺在计划工期内一定会有项目实施,请投标单位在投标前综合考虑该因素发生的风险,该风险一旦发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建设期:个月;
运维期:以单批次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计划投资估价:约.万元
.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必须是本项目招标产品充电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其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具有本次投标产品充电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可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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