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受公路二公司委托,现对“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 项目水稳先行段工程”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 招标编号:-。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起于堰口镇堰口中学附近,沿现状道路向南经十字路街道、保义镇、由北向南布设,终于安丰镇镇南,接规划 安丰至闫店段线位。本项目起点桩号+,讫点桩号+,全长.(项目短链一处. +.=+),合同造价.亿元,合同工期日历天。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 /,其中街道段设计时速 /;路基宽度 . 米,其中街道段路基宽度 ;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项目水稳先行段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预估金额:.万元(含税),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控制价:. 元(含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但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个标段,拟选择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类要求: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年月至今,至少一项水稳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万元以上业绩要求为已履行完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业绩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需附合同业绩中证明工期起止页,或者显示已经完工的项目交竣工文件等佐证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其它要求:开标日前被集团分子公司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列为失信单位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法定代表人视同为公司员工无需社保证明),投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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