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采购内容:自卸汽车租赁,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计划运输数量 工作内容 控制单价(含税) 增值税率 价税合计(元) 自卸汽车租赁 ³ 运输-弃土 % 自卸汽车租赁 ³ 运输-碎石土 . % 自卸汽车租赁 ³ 运输-利用土方 . % 自卸汽车租赁 ³ 运输-基层混合料 . % 合计 注: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竟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按实际到场验收数量结算,当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向采购人进行索偿。 .供货期:年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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