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同城支行-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同城支行-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同城支行-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同城支行-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招标人需求。
.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捆(含税)
注: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备石家庄地区内安全可靠的清分场地及存放现金的金库,投标人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提供《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
.具有符合金融标准的现金清分机、点钞机等专业机具,充足的专业清点人员(提供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
.未被列入本行投标人黑名单。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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