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年度车辆租赁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各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现对“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年度车辆租赁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相关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项价格清单第点“(标的 适用)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租赁与折旧、车辆与车内乘客人身保 险、车船税费与年审年检、车辆维修保养费,不含租赁期间车辆的路、油、电费及尾气处理液(即尿素)、停车费,为不含税单价。现澄清为“(标的适用)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租赁与折旧、车辆与车内乘客人身保险、车船税费与年审年检,不含租赁期间车辆的路、油、电费及尾气处理液(即尿素)、停车费、车辆维修保养费,为不含税单价。”、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模板(商务部分)中的《业绩证明表》增加“发票时间”、“发票金额”、“发票编号”三列,并如实填写,详见公告附件。、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公告附件《.标的:生产用车(净车)租赁--报价清单》进行填写报价。 请各投标单位按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吴凯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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