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林街道七号路二期工程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闲林街道七号路二期工程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闲林街道七号路二期工程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闲林街道,道路南起浙消宿舍出入口南侧,北至泰闲路,全长约 ,根据路网规划,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断面为单幅路,标准段红线宽度 。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闲林街道七号路二期工程项目完成水保方案编制服务、监测及验收工作,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号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得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因此,本项目选取中标单位数量家,其中第一候选人为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中标单位,第二候选人为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单位。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自年月日(含)以来完成过道路长度米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的水保方案编制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水保方案编制服务合同,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另须提供经业主盖章证明业绩内容的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情况。
四、投标应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开标前需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独立装订,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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