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电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交货/服务时间:订单签订后天
交货/服务地点:见采购文件
供货范围:电源 套
电源 套
质量要求:质保期为通过最终验收后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供货和相关服务;公司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
()财务状况:
. 应答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度(年-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并盖章;
.已经列入中核集团及需求单位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其他要求:无。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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