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能量流测试系统(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招标货物名称:整车能量流测试系统
.交货地点: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货物数量: 套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交货
.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年月日至开标当日的至少个与本次投标产品品牌一致的数采系统销售业绩和个与本次投标产品品牌一致的功率分析仪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 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可附带技术协议补充说明等资料)。
) 如果一个合同中同时含有数采系统和功率分析仪,视为两个合同(即:一个是数采系统销售业绩合同,另一个是功率分析仪销售业绩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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