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 施工 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建设地点:惠民县新城区,孙武二路以南,横二路以北,乐安一路以西 、建设规模(面积、层数):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建有小学部、初中部、实验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宿舍楼等;包含建设内容与工程清单和图纸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投资: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第三标段.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小学部、小学部、初中部、实验楼、餐厅、综合楼、风雨操场、连廊智能化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第二标段: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宿舍区智能化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第三标段: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室外配套智能化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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