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本询比项目为衡阳电信年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调度信息系统货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调度信息系统货物采购。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计总金额为元(含税)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成交人。
.、采购合同有效期:年。
.、项目地点:衡阳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元(不含税),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资格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近两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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