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院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华中院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项目概况:华中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餐厅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创意路与舒心路交叉口华中院办公区,按功能分为大厅、接待包间、操作间、仓库;餐厅面积约平米,职工约名,就餐位置约个,包间约个。 、采购内容:食堂餐饮制作(工作日和双休日的早餐、中餐、晚餐,不含法定节假日)、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服务人员管理、食材采购(共同采购)及储藏管理、包间就餐服务等,并负责餐饮管理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养护、消杀等工作。 、供餐模式:餐品按食材成本价销售,招标人提供餐厅场地、餐厅(包括后厨)所有设备、基础设施(包括水、电、燃气)以及售饭电子系统。 、结算模式:中标人每月计取所提供服务的服务费,服务费按营业额的百分比(含税,税款由中标方承担)进行结算。 、食材采购:食材由中标方代为采购,由招标人安排专人负责监督验收,食材成本(包含低值易耗品)由招标人承担。 、服务质量标准: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经营管理,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行为准则,中标人必须制定采购制度、市场调查制度、每日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留样制度和周例会制度等。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服务质量、饮食卫生、日常管理等全方位进行检查和监督,中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人的意见改进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一个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根据职工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不再续签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自年月日以来类似规模餐饮服务业绩(服务用餐人以上规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餐厅);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扫描件;②发票扫描件。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未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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