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
://..///.
://///?=&;=%%%%%%%%%%%%%%%%%%%%%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人民医院信息中心机房核心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内容:东莞市人民医院信息中心机房核心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别为硬件维保服务与软件技术支持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采购总预算金额:¥,.;其中,硬件维保服务预算单价为,.元,软件技术支持服务预算单价为,.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