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司法局统筹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坪山区司法局统筹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坪山区司法局统筹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坪山区司法局统筹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年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所与其分支机构(含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含分所),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含分所)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含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总所公章)扫描件,且需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专用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司法行政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和分支机构(含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专用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司法行政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具备《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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