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地块项目艺术品招标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艺术品(内容包括:艺术装置、摆件、书籍、陈设品、挂画等内容的搭配设计及采购人案、材料说明等;提供艺术品设计及采购造价概算书;清单设计深度满足制作、招标及现场安装或摆放指导工作),供应商负责对本项目的艺术品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按照采购人最终确认的深化成果,结合本项目的室内设计成果进行艺术品的生产、供货、物流配送、现场陈设及安装等工作(详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制作深化:供应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制作深化图并提交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点位图、物料及主要材料样板与安装方式等相关资料,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由供应商下单制作及供货。(注:如合同涉及进口货品供货,供应商有权根据供方实际行情及现有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清单供货: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确认的清单内所列艺术品(内容包括:艺术装置、摆件、书籍、陈设品、挂画等)相应的货品供货。清单中艺术品数量超过件的,需要深化、并制作实物样,经采购人组织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 相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物流运送:供应商负责将本合同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货品运送至合同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自行安排接收、二次搬运及拆箱。 .陈设及安装:本合同清单所有产品均需陈设及安装到位,并与采购人完成现场签收及移交手续。 .供应商根据本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供后期保修维护服务。 供应商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采购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项目地址:广州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或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按注册地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名称: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详情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