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十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十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十一)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十一)
台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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