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工程金鼎大厦座四层第五会议室改造项目音视频设备施工采购(第二次)(工程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金融街街道金融大街甲号金鼎大厦座四层 .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金鼎大厦座四层第五会议室改造项目音视频设备施工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音视频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日历天 . 招标范围:金鼎大厦座四层第五会议室改造项目音视频设备采购及安装,本次音视频设备采购范围为会议室音视频系统设备,包含大屏幕显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音频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音视频集中控制系统等,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招标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招标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招标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招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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