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项目公开竞争性采购公告 一、公开竞争性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项目 二、参与公开竞争性采购单位资格要求 ()必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拥有相关保险业务经营资格并经工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须具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承保资格和承保经验;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竞争性采购项目;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竞争性采购项目规模 董监高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不低于,, 四、控制价格 每年保费不超过,,超出控制总价将被拒绝。 五、公开竞争性采购项目服务期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年,按照“一年一签”的原则签署合同。如过程中保险公司未能履行保险方案内容,采购单位有权终止保险协议,重新选定采购供应商。 六、保险方案要求 项目 内容 保险主体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被保险公司)和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内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雇员的自然人(简称被保险个人)。 保障内容 保障内容主要涵盖:公司及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履职过程中因不当行为所引致的损失,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董监事及高管人员个人相关责任、公司有价证券赔偿责任、纳税责任、监管危机及公司不当雇佣行为责任等类型的损失及法律抗辩费用、由于诉讼或监管部门调查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保险费用 需提供服务期限内的年保险费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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