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空调系统改造(长春)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空调系统改造(长春)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包: .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以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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