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就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普惠金融条线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济宁分包进行采购。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普惠金融条线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济宁分包二、采购编号:--三、项目情况:采购内容:为加快存量及潜在普惠金融业务不良资产清收化解质效,充分发挥外聘律师对诉讼清收的推进作用,同时规范外聘律师管理评价机制,提高外聘律师的服务质效,现申请律师事务所服务选型入围采购。根据总行和省行相关要求,按照不同地区分别组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在选型入围阶段,价格管理模式采用定价采购模式进行管理,原则上采用计件计费和风险代理计费两种方式。本次采购拟采用选型入围方式,合作期不超过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其他情形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济宁分包不超过家。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律师事务所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供应商所投分包所在地区应和注册地一致,总所与分所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个分包;.律师事务所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律师事务所最近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律师事务所如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均为“良好”及以上;如未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原则上应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我行有关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是指供应商及供应商总所、全国分所(如有)及上述单位的律师在采购人及采购人总行、全国分支机构(如有)为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代理对方当事人;如存在利益冲突且利益冲突未解决的,采购人在确定供应商之前完成豁免工作,若供应商无法解决利益冲突且无法获得采购人豁免,则不能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律师事务所能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以满足我行需求,对接我行业务的合伙人应能够有效协调本所其他合伙人或律师,落实有关利益冲突管理要求,约束内部律师的不当行为,对我行投诉能够积极响应并予以解决;.拟为我行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金融法律事务或其他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和足够的能力水平,与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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