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号、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拟采购手持式无人机察打一体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及车辆改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或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度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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