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雨水回收系统设施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雨水回收系统设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零排放车间收集池与新建雨水收集前滤网池连接。厂区内雨水管道做相关改造连接与零排放车间收集池接通。需要破开部分草地、道路埋置管道并恢复,并对厂区原雨水管井进行部分封堵。供应商投标之前需根据甲方要求去现场进行踏勘并承诺达到甲方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雨水回收系统设施改造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雨水回收系统设施改造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具任命书。
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请提供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应为有效的经本人手写签字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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