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长廊竞争性谈判需求公示 (--) 我部拟对教育长廊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单位就下述服务的采购需求计划予以公示,征求各供应商意见。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天)。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教育长廊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服务 期限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方式 教育长廊(含安装) 本项目主要是教育长廊的设置,采购标的主要包括院区现有宣传栏翻新(.*.六组),现有宣传栏改造(.*.三组改成*.三组),新宣传栏采购、配套造型及版面制作(*.一组、.*.一组、.*.一组、.*.两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白求恩雕像移位及底座制作一组,以上标的均含拆装。 详见附件《教育长廊技术》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交付、安装及验收。 竞争性谈判(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项目预算:.万元 四、需求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五、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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