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长廊竞争性谈判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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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拟对教育长廊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单位就下述服务的采购需求计划予以公示,征求各供应商意见。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天)。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教育长廊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服务
期限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方式
教育长廊(含安装)
本项目主要是教育长廊的设置,采购标的主要包括院区现有宣传栏翻新(.*.六组),现有宣传栏改造(.*.三组改成*.三组),新宣传栏采购、配套造型及版面制作(*.一组、.*.一组、.*.一组、.*.两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一组),白求恩雕像移位及底座制作一组,以上标的均含拆装。
详见附件《教育长廊技术》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交付、安装及验收。
竞争性谈判(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项目预算:.万元
四、需求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五、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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