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氧气乙炔(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氧气乙炔(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吨,配置台/炉排焚烧炉+台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垃圾处理量为.万吨/年。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年氧气乙炔及指导安装调试。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供货要求、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总服务期年,按批次供货,每批次接通知天内完成全部供货、指导安装调试。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质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备相应履约能力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应具备生产制造/设计制造/设计开发/服务相应采购内容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