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中学谭文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金贸西路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口市琼山中学谭文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海口市琼山中学谭文学校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本项目学校提供现有的场地、设施和设备,对中标人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须考核合格)。 服务地点:海口市琼山中学谭文学校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须考核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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