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
【芦溪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芦溪消防救援大队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直接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 号)直接采购适用范围的第十八条 第(五)条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 家的:“政府或行政部门定价、指定供应商、指定产品、要求特定的规格标准、特定的性能指标或特定服务等,仅有唯一供应商可提供;”,本项目拟向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公园北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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